保養品過期,除了扔掉之外,就是拿來擦皮製品之類的;食物過
期,如果沒有壞掉,勤儉持家一點的話,也許還可以吃。
  
  那,青春過期了,怎麼辦?

 

   
  
 黃昏 
    
    前天讀到這篇新聞<女性想婚 22歲就要找對象>

  不是吧?! 22歲那時的我還在享受我的青春耶!誰在找對象?現在有種突然被通知:

  「妳錯過報名時間囉!所以沒辦法嫁出去了唷!」

  原來,我過期很久了!過期的女人...還有什麼樣的價值呢?大概只剩下相親一途吧!(誤),其實相親還蠻節省時間的,講現實一點,就是兩個想結婚的人見個面,認識一下,覺得可以接受就試試,雙方說定了,快的話就結了。也許還省下2-3年的談戀愛時間或是遙遙無期的曖昧期,更何況天曉得你談的這場戀愛有沒有結局?一想到這個我就覺得冷感,先姑且不論我是不是曾經受到了什麼刺激,我想,當初真的是"好傻好天真"啊!認真的談一段感情會耗去我太多的精力跟時間,對方珍不珍惜又是另一回事了!

  不如相親吧!感情是可以慢慢培養的...

  題外話,今天又看到一篇新聞<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中低收入>,原來我是低收入戶耶!先打個電話問里長怎麼申辦補助好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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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ndram

    就是這樣,喵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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